【2008-9-17】最新港台明星资讯:林志玲提告 壹周刊3记者被起诉—

林志玲不满壹周刊记者未经允许,前年潜入仍在装潢的和平西路豪宅内拍摄,还撰文报导‘摆设风水阵,期待早一天封奶收山,嫁为人妇’等内容愤而提告,台北地检署昨天侦结,依‘无故侵入住宅’及‘加重诽谤’两罪起诉壹周刊执行副总编辑黎慕慈、副总编辑宋筱玲及记者李筱雯。
林志玲原另控壹传媒负责人黎智英、壹周刊社长兼总编辑裴伟,但因黎慕慈供称,这篇报导从文字、图形到编辑定稿,黎智英及裴伟都未参与,故两人获不起诉。
检方说,壹周刊在去年5月25日第261期,无故进入林志玲新屋,并拍摄装潢现况及屋内格局等图片,还撰文报导;起诉指出,内文足以损害林志玲名誉,故将3人起诉。
本文由中华娱乐网采编部于2008-9-17 编辑,版权归作者所有。更多同类文章敬请浏览:港台明星